我怀疑孩子不是我的想离婚,沁阳离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

网友咨询:我和老婆结婚五年了,有一个儿子,但是随着时间的增加,我发现小孩长的越来越不像自己,怀疑老婆当初出轨了。在加上我现在在外地工作,老婆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我每个月才回去一两次,我们几乎没有当初的那种感觉了,而且我发现老婆和另外一个男人来往密切,于是我想离婚,但是在离婚前我想做个亲子鉴定来证明孩子到底是谁的,沁阳离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目前国内外进行亲子鉴定方法的手段主要有:

  离婚诉讼的亲子鉴定是附随于离婚并经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而进行的鉴定。如果是独立请求亲子鉴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法院提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亲子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由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提定。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对于子女坚决不同意鉴定的,则不能鉴定。若提起鉴定的一方有其他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的,应推定为婚生子女。

  对亲子鉴定问题,现行的法律有作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87年6月15日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对亲子鉴定的适用予以肯定。沁阳基因格司法鉴定所强调应当从保护妇女儿童角度出发,慎重对待亲子鉴定。

  在亲子鉴定确认为非婚生子后,法院除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还会应当事人的要求作出以下的判决:

  1、子女由女方抚养,并由女方承担子女的抚育费。

  2、女方承担男方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而女方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保持性关系,生育非婚生子女。此行为不仅违法,且违反社会公德,无异给男方带来重大的精神损害。女方应依法予以损害赔偿。

  3、女方应返还男方原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对男方已经付出的抚养费应当酌情返还。对于返还多少,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具体数目应根据女方的偿还能力及男方的收入抚养情况而定。

  至于对一方不配合作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但男方可采用举证办法巧妙地向法院提供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如果举证不能支持,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的孩子,则推定为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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