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山县,哪些情况需要做产前亲子鉴定

发布时间:2019-02-18 来源:
产前亲子鉴定,也称胚胎期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利用基因技术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当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是谁不得而知时,产前亲子鉴定可从孕妇羊水或静脉血及胎儿绒毛中提取胎儿DNA,通过鉴定胎儿的DNA确认父子关系。
 
 以下情况可以考虑做产前亲子鉴定:
 
1、未婚男女同居造成怀孕,男方不认账了,女方因为民事纠纷进行索赔抚养需要证明,需要鉴定
 
2、夫妻之间正常怀孕,男方怀疑腹中孩子有问题
 
3、已婚妇女怀孕,男方有证据证明爱人与第三者有通奸关系,要求承担抚养费,提出鉴定
 
4、夫妻正常离婚,丈夫可能不履行抚养义务,女方提出鉴定
 
5、女方由于继承遗产需要,提出产前鉴定等。
 
中国DNA亲子鉴定的数量正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不管鉴定申请人是抱着什么目的,最无辜的应该是肚子里的孩子了。每位母亲都有知道自己孩子亲生父亲的权力,而每一位未出生的胎儿也有生存的权力,一旦鉴定结果不是丈夫的,一个健康的生命很有可能就要被终止,因此大家做产前亲子鉴定一定要三思熟虑,谨慎办理。鉴定需要选择正规的机构,基因格司法鉴定所是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独立司法机构,持有司法许可证,可面向全国接受各级司法机关,社会法人,公民个人的委托鉴定,出具报告全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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