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是否需要亲子鉴定,应看随父还是随母落户,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的情况;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国办发〔2015〕96号要求一并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不能只用“没有结婚证”这一项判断所有家庭的办理要求。
已有出生医学证明,先说明准备随谁落户
家长向当地户籍部门咨询时,可一次说明孩子尚未登记户口、是否已有出生医学证明、准备随父或随母落户,以及证上父母信息是否与现用证件一致。
国办发〔2015〕96号第二部分第(一)项区分一般申请材料和非婚生育随父落户的额外亲子鉴定证明要求。随母落户的家庭,可先将已有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交当地户籍部门核对,再根据具体要求决定是否需要鉴定。
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还要先处理办证事项
孩子未领过出生医学证明,与已经领证后遗失,是不同情况。在助产机构出生的,可向该机构核查申领记录;机构外出生的,按负责签发单位要求准备出生和亲子关系材料。
若户籍部门或出生证明签发单位提出鉴定要求,问清需要证明父子、母子还是父母子关系,再安排对应人员参加。鉴定意见书是其中一项证明材料,户口登记还要提交本次要求的其他文件。
决定办理前,把这些信息交给机构
| 信息 | 对办理的作用 |
|---|---|
| 随父或随母落户及拟落户地 | 明确报告接收单位和用途 |
| 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证件情况 | 核对记载信息和参加人员 |
| 户籍部门提出的要求 | 确定本次鉴定关系与所需文书 |
| 参加人员能否到场 | 协调身份核验和机构采样 |
在四川办理司法亲子鉴定,核对对应登记项目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在2025年度四川名册登记有二联体、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提出正式委托时,说明上述户籍需求,由机构审查材料及参加人员;原件清单和采样安排应在受理前确认。
机构信息与核验入口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在2025年度四川省司法鉴定名册中列有亲子关系鉴定相关业务。名册用于核验登记信息,具体委托仍须审查用途、人员和材料,办理前应核对登记变更及当前受理安排。
- 司法鉴定证号 510109174
- 国家实验室编号 CNAS L7697
-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5 号创新中心 A 座 1、2、3、4、5 楼
- 咨询电话 400-600-2825
- 机构网站
资料来源与核验说明
- 国办发〔2015〕96号:中国政府网发布原文;北京市政府官网全文转载。本篇对应第二部分第(一)项;转载页面为同一份全国文件。
- 四川省司法厅:2025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四川省分册)》。用于核对机构身份、登记业务范围。年度名册不代表当天登记变更查询。
- 12348四川法网:《四川省、重庆市亲子鉴定流程指引》。说明亲子鉴定参加人身份核验、机构采样和文书要求。
- 中国政府网:国办发〔2015〕96号《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部分第(一)项区分非婚生育登记材料及随父落户亲子鉴定证明要求。
- 深圳市司法局转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至16条说明材料、受理审查及正式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