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否认电话录音里的声音是自己,能做什么鉴定?可申请录音同一性鉴定,先审查比对条件

发布时间:2026-09-28 17:56 来源: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

对方否认电话录音里的声音是自己,可以申请录音同一性鉴定中的语音同一性检验,先审查争议录音与已知说话人样本是否具备比对条件。它通过比较分析判断是否同一说话人,不能保证任意一段短音频都能识别出某个人。

先明确要比较的说话人和片段

一段通话可能有双方说话、背景人声或多人接听,应说明争议的是谁的声音,主要出现在哪些位置。可以提供对应时间说明,但原始完整文件应保留,不只送一段经过截取的短句。

若问题是“这句话是不是某人说的”,需要围绕该人与检材语音比较。若对方同时质疑录音经过剪辑,则还涉及真实性问题,应另行明确委托事项,不能把两个问题笼统写成“录音真假”。

保留录音文件、原设备和形成经过

电话录音产生的手机、应用中原有文件及可获得的备份,应尽量保留。不要为了方便试听,反复转换格式、降噪后覆盖保存,或删除原始版本。已经处理过的,如实说明操作及是否还有未经处理的文件。

写下自己确知的形成日期、设备和取得途径,不清楚的部分注明未知。转发到聊天软件的音频、外放后再次录制的声音,与直接形成的原始文件情况不同,机构需要了解这些经过再审查材料。

比对样本要能确认说话人身份

已知样本应有可靠来源,能够确认是拟比较的人所说。文件名写了某人姓名,或由一位熟人转发,并不能自动证明语音身份。样本的取得方式和相关记录,应按委托要求审查。

自然形成的录音和按程序采集的样本,如何选取由机构结合案件与材料条件判断。不要自行用合成语音、模仿声音或经过变声处理的音频冒充样本。对方不愿配合时,涉及案件的向承办部门反映,按程序处理。

时长、清晰度和内容影响可比性

通话压缩、背景噪声、多人重叠讲话及语音过短,都可能限制分析。即使总录音很长,其中属于目标说话人的有效语音也可能很少,因此不能只按文件总时长判断一定可鉴定。

检材与样本的语言、说话状态和录制条件也需要分析。机构会综合判断可用信息及差异原因,不能单凭普通人觉得“听着很像”就出具正式结论,也不能承诺靠软件把任何模糊声音恢复到可识别程度。

结果围绕说话人同一性,不包办案件事实

语音同一性鉴定关注检材与样本中的语音是否来自同一说话人。对话提到的债务是否真实、话语是否完整反映当时意思,以及录音作为证据如何采纳,还要结合其他材料和程序判断。

材料条件不足时,可能无法作出明确意见。受理并不等于保证确认对方身份,委托人也不能要求鉴定人按诉讼需要给出特定结论。正式意见书与初步试听答复应分别看待。

提交前确认机构范围与交接清单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在2025年度名册中列有录音同一性鉴定业务,咨询电话为400-600-2825。说明通话录音时长、原设备是否保存、争议说话人和现有样本情况,以及是否已有案件委托安排。

正式受理时确认文件数量、设备信息、提取范围和返还安排,约定费用及时限。录音涉及其他人员信息的,通过机构确认的渠道提交,不公开传播完整通话来寻找陌生人“听声认人”。

机构信息与核验入口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在2025年度四川省司法鉴定名册中列有亲子关系鉴定相关业务。名册用于核验登记信息,具体委托仍须审查用途、人员和材料,办理前应核对登记变更及当前受理安排。

  • 司法鉴定证号 510109174
  • 国家实验室编号 CNAS L7697
  •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5 号创新中心 A 座 1、2、3、4、5 楼
  • 咨询电话 400-600-2825
  • 机构网站

资料来源与核验说明

以上公开文件用于说明办理路径和材料准备。正式委托前应按用途确认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和费用安排;涉及案件的,按承办部门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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